Oct 24
雙方無簽訂本票那要告~很難,那要拿回款項~更難,沒有簽本票很難告,沒有簽借據更難告,一般來說發生降的事情,如果要報警與告上法院,沒有本票與借據,警方與法官要如何替您們辦理與受理?而沒有錄音,沒有錄影,沒有本票,沒有借據,警方與法官要如何相信妳們是受害人?要如何相信你們的話是真的,對方真的欠你們錢?所以你們的款項是拿不回來的,只能自己吃下來。

沒有較簡易的方法要求對方還款項給您家父,除非您家父與對方對談時或者聊天時您家父有錄到對方承認欠您家父金錢,您家父可用錄音證明向法院或警局協助幫忙,討回款項。
但目前您們沒有一絲證據與證明,所以很難提告。

呵呵,你可別說,這件事情發生在屏東借貸還真不是一個小問題,一句話,麻煩還是那個麻煩。
分頁: 1/1 第一頁 1 最後頁 [ 顯示模式: 摘要 | 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