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 18
 
    一親戚向我借款1萬元,出具的借條上沒有寫還款時間,也沒有關於利息的約定,此後我一直未向親戚催討。請問:該借款現在是否過了訴訟時效?我可不可以要求利息?

  律師:對於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為兩年。對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債務人可以隨時向債權人履行義務,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另外,法律規定,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的,當事人無權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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