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別上當! 出處:借款優質網 時間:Wed, 16 Sep 2009 12:07:54 +0000 作者:admin 地址:http://popshop-news.158.org.tw/post/56/ 內容: 範小剛稱其不知道範欣欣以自己的名義向原告借錢,說明範小剛沒有授權給範欣欣向甘日輝借錢,而以範小剛的名義向甘日輝借款。 甘日輝借款給範欣欣及範小剛,在主觀上是善意的,無過失的。因為範欣欣與範小剛系父子關系,且在一起共同做生意,在向甘日輝借款時,範欣欣提供了自己及範小剛的身份證復印件,且提供了範小剛的銀行賬戶,範欣欣出具簽有其與範小剛姓名的借據向甘日輝借款,甘日輝有理由相信,範欣欣有代理範小剛共同借款的權利。 甘日輝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範欣欣的代理行為沒有獲得範小剛的授權,而且甘日輝的不知道,不是因為甘日輝的大意造成。因此,範欣欣代理行為有效。 Generated by Bo-blog 2.1.1 Rel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