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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出去的錢收不回來,新業務沒有銀行願意承擔,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資格審查職能的宣城市就業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有些煩。“至今還有2006年前申請小額擔保貸款的8名市直下崗失業人員沒有還借貸,而承辦市直單位小額擔保貸款的‘新東家’還沒找到。”去年底,進一步“放寬”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擴大了借款人範圍,並提高了貸款額度。
7月9日上午,安徽宣城市就業管理中心就業培訓科負責人吳政告訴記者,市直單位小額貸款“有基金、無貸款”現象的出現,既和金融機構積極性不高有關,也和勞動部門缺乏擔保資格有關。
而借款門檻過高、手續繁瑣,也給借款人帶來很多不便。
由於手續繁瑣,金額太少,利潤不高,金融機構普遍興趣不大。按照規定,小額擔保貸款人大多從事的都是微利行業,財政給予一定的貼息,宣城市直就採取利息“先繳後返”的模式,減輕銀行負擔,但也還是有些地方不能及時補貼到位。
另外,一些借款人信用意識缺失,讓相關部門和機構很覺頭疼。“經考察,大部分借款人都有還款能力,但就是不願還。有的連人都找不到了。”